常泰大桥 发表于 2019-5-17 10:23

道路遭恶意破坏,找谁主持公道!

泰兴市张桥镇焦荡村宗严一组村后交通要道,2018年被村民张余国建房大型吊机压坏,一直未能履行约定,且多次公开扬言不赔不修,并于2019年5月3日以修复为名变本加厉再次恶意加大破坏力度,导致道路瘫痪,将化粪池污水管直接放在道路上。该村民作为中共党员非但不起带头作用,反而肆无忌惮的恶意破坏,实为恶霸。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应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事已经多次找了相关村委负责人,村委印书记也实地查看了,可迟迟没有结果,回复没有时间,对于恶霸估计村委也是敢怒不敢言。请问这现象谁能主持公道?农忙在即,我们将一层一级反馈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张桥镇 发表于 2019-6-4 11:26

当事人反映情况        部分不属实。经调查实际情况为:原反映人薛友军反映的这条破损的东西路确实系张余国户建房时造成长15米宽2.5米的局部破损。事发后,薛友军的父亲薛玉喜和张余国,担保人薛荣伟、薛逢春、薛玉如及协调方张桥派出所协调处理,达成协议由张余国负责修理,同时张余国还拿出8000元作为押金交由薛逢春保管。今年的4月20日村干部薛新民主任主持协调,责成张余国尽快修理到位,5月2日,张余国请人用切割机将破损部位大约15平方米切割,准备修补,但薛友军的父亲薛玉喜提出不同意局部修补,要求长15米宽2.5米的路段重新铺设,这样估计造价约为3375元(15m*2.5m*12cm*90元/平方)张余国不愿意重新铺设,只同意将局部破损部位切割修补,预计造价为1500元(7.5m*1m*2段*12cm*100元/平方).这是矛盾的关键。加之张余国于5月14日因腿摔伤住在泰兴市人民医院,至今未出院,没有实施修补。村委会认为,双方已签订协议并交纳押金,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张余国如不修理,薛友军及其父薛玉喜完全可以按照协议执行,用押金8000元自行实施修理。如费用不够,可在自行修理结束后用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追偿,没有必要反复拨打12345,已反馈消息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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