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 发表于 2020-2-23 21:51

请回复

      我2019年多次新方,请求焦荡村经联社主任,四组分工负责人黄进和给付我们组十多年前村民十多人的队工工资及国家地质勘探部门在我们承包地里爆破青苗补偿金等问题。张桥镇政府网上回复说,上级施工部门直接与村民结算,未经过村。我们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几个村民代表到村找村支书印平华,他说是不经过村财务,组级队长与施工队结算,领钱回去发给村民,印平华说他自己负责的生产队他当年就给了村民的。“年代久远,记不清了”究竟是谁来负责,真是幽默,这竞成了贪官合理合法的理由了,所谓倒打一靶,莫甚于此!
             请问镇政府对我们反映,讨要十年前村民误工工资一事,只字不提,拒不回复,难道村干部贪污村民工资十多年了,不是事吗?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难道仅仅只是一句作秀的口号吗?

张桥镇 发表于 2020-2-28 18:44

网民你好,你所反映问题,我镇将认真调查,如属事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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