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儿 发表于 2020-3-22 14:55

泰兴仙鹤湾公寓7号楼一楼刚开的龙虾馆油烟太大强烈要求关停取缔,还小区居民健康环境

泰兴仙鹤湾公寓7号楼一楼刚开的龙虾馆油烟太大,楼上及左右邻居十几户人家几十人天天吃他们家的油烟,每天吃不消,晚上更加严重,该店没有按环保局要求安装排烟装置,不符合营业要求,强烈要求环保局关停取缔,还小区居民健康环境。

环保局 发表于 2020-3-24 11:4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环保局 发表于 2020-3-30 10:22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迅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查处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该龙虾馆名叫泰兴市壹柒叁餐饮店,位于仙鹤湾公寓7号楼102室,一间约40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前为卡座,后为厨房,一台箱式炉罩2个灶头,油烟经集风罩上风机用两根PVC管线直排后侧走廊。该店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营业了2个多月。鉴于该店位于居民住宅区内,无公共油烟通道,且无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项目”之规定,环境执法人员要求业主重新选择适宜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业主承诺,本月底前(3月31日)搬迁到位。我局将跟踪督查,直至该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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