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b4213 发表于 2020-6-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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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
      本人2020年6月8日10时53分驾驶苏M1X039轿车在东城路上,经泰兴市济川小学北门回家,被公安部门电子眼拍到,要被扣3分,罚款100元,原因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于济川小学北门前的约200米的禁令标志我一直比较注意,没事尽量不在上述时段经过,没有紧急的事尽量不在禁止时段走上述路段,但是那天本人由于某些原因急于回家,而东城路该路段是本人必经之路。请问对于居住在济川小学对面的人来说,这个时段我要回家我怎么办?我对公安部门的处罚不服,我想申请行政复议,我该怎么做?请在论坛回复!谢谢!

司法局 发表于 2020-6-15 09:17

有关行政复议事项,你可直接拨打80223865咨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如有需要我们也将依法依规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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