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一大家 发表于 2021-1-25 11:45

关于长江钓鱼的问题

国家规定长江垂钓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娱乐垂钓,而泰兴段却禁止所有娱乐垂钓。请问泰兴长江段可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娱乐垂钓和路亚人工拟饵垂钓么?
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地渔业部门要积极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垂钓管理办法。中一是要结合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不同水域类型和水生生物资源分布特点及保护要求,因地制宜,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划定天然水域禁钓区域;在允许垂钓的区域,要严格限定垂钓时间、钓具钓法、钓获物种类、数量和规格。二是要全面树立健康垂钓理念,坚决遏制利用或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严格防范天然水域钓获物上市交易和进入餐饮环节交易,有效维护禁捕管理秩序,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三是要积极发挥垂钓行业协会自治管理作用,规范垂钓行为,加强垂钓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提升公众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意识,杜绝生产性垂钓。规范垂钓行为。各地要根据水生生物产卵、索饵、洄游等特点,制定禁止垂钓期。要科学评估不同钓具、钓法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影响,规范钓具、钓饵类型,明确垂钓方式,制定准用钓具名录,限制钓具数量,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鼓励使用人工钓饵或仿生饵。
请问泰兴什么时候出台详细规则?以及能否休闲垂钓?

农业委员会 发表于 2021-2-1 09:08

长江流域禁捕是扭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为落实国家长江禁捕政策精神,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时对《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并于2020年8月正式实施。新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长江干流江苏段和省规定的禁渔区在禁渔期内禁止捕捞。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20年8月份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大力宣传长江禁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大了对违法垂钓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张贴“长江禁止垂钓”宣传标语200份,张贴禁渔宣传标语500份,发放禁止垂钓宣传告知书及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通告1026份,“泰兴新闻”“全景泰兴”等媒体宣传多次;立案行政处罚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行为5起5人,没收渔获物0.76公斤及钓鱼竿1把(长线串钩5把),罚款人民币0.14万元。
最后,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国家长江禁捕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理解渔政执法工作,争做文明泰兴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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