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 发表于 2021-9-16 09:10

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嫌疑

    当前,在我们姚王街道办领导下的各村正在要求群众签字一份1994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该合同项第一、二条存有矛盾的地方。在第一项中,有明确的二轮承包面积(跟实际的承包证面积不一致),有已征地面积,有现有面积。而第二条是承包时间1994年至2024年。   1、在土地承包时间1994年至2024年合同内不应有有已征地面积和现有面积,这是矛盾的地方。因为这是1994的承包合同。如果是补签1994年的合同,那么应该在合同的主标上加有“补签”二字。并且已征地面积和现有面积只能使用备注的方式。
2、如果这是一份新土地合同,那么就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合同还没到期呢。
3、该合同填写的二轮承包面积跟实际的承包证面积不一致,比原承包证面积少。这样少面积的二轮1994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是一种剥削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最后请告知一下,签这份新的1994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的意义和用处。




农业委员会 发表于 2021-9-24 17:01

      网友你好,2014年我市开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时,对列入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的部分村组,可以暂缓确权,并履行了审批手续。
      目前,根据上级要求,全市正在对因规划建设等原因暂缓确权的农户进行确权处置。这次暂缓确权处置工作遵循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是对原有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而是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地块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但承包地被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面积中扣减,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确权、签订合同。姚王街道确权使用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农业农村部下发的统一规范文本,承包时间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要求,我市统一承包期间为199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合同条款分别明确了二轮承包面积、已征地面积、现有面积,内容清晰,合同签订时间为目前的时间,所以不存在矛盾。因二轮承包地被部分征用,现有承包面积不可能与征地前的承包面积一致,原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并注销。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局0523-8022389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