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之歌 发表于 2021-11-8 08:23

药费咨询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二级视残人员,患有精神抑郁症数年,现常年服用上海华山西药三位,每月去拿有时网上限购,一定要病历找大夫开药,药店不是随便买到的药|,本人是无业人员,老母亲也常年吃药,家庭经济就不用说了,请问贵局领导我凭药单能在哪个部门帮忙报销一点,本人急盼领导回复为谢!

民政局 发表于 2021-11-10 15:52

1.民政部门没有报销业务。
2.如家庭或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慈善救助等政府性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政府将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申请临时救助时个人须作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如实说明家庭人口、赡(扶)养关系、收入、财产、重大支出等基本情况,并提供银行卡号、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暂住证)复印件和相关佐证资料,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后,如符合条件,政府将给予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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