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 发表于 2022-1-20 15:20

泰兴公交公司,你们这样做对么?

网民“老钱钱”在“泰兴生活网”发帖:
前两天在泰兴城区乘坐公交车,在车辆行驶途中,有个机器不断发出:您已疲劳驾驶超过**分钟的提示,这样的提示一直持续到我下车,过程大概有10 多分钟。
在与司机交流的过程中得知:原来这是第三方公司安装的司机疲劳驾驶提醒装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安装这套系统的初心也是为了司机和乘客的安全考虑,该设备每4小时会提醒司机强制休息20分钟。
事实上泰兴公交公司的司机每天工作11个小时,除中午吃饭休息1小时外也得有10小时的工作时间,上下午都 需要连续工作5个小时。
在上班的过程中,当系统出现提醒司机休息的语音提醒时,驾驶员不予理会的现象。通过了解,泰兴公交甚至为了应付系统和运管部门的检查给一个驾驶员配备了两张卡的情况!也就是停车熄火后,立刻用另外一张卡登录,让系统误以为是车辆“更换了驾驶员”!
每年关于司机因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其中不乏有公交车、大巴车,血的教训太多了,每个相关的事故背后都有车辆所属单位与驾驶人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当这些不幸的发生,使多少个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泰兴公交司机不理会系统提醒甚至换卡登录绝对不是个别现象,泰兴公交公司如何保证驾乘人员的出行安全???永远希望泰兴公交不会是下一个交通事故新闻的主角!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客运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客运企业法人及有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为时已晚!

http://www.0523shw.com/thread-320816-1-1.html
(出处: 泰兴生活网)


交通产业集团 发表于 2022-1-25 09:33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司已开通公交线路79条,为科学调配公交运力,根据各线路客流高峰、平峰期的特征,对班次间隔时间进行了合理编排,以确保驾驶员每班次在起点站或终点站都有一定的停车休息时间。经统计:城区班线驾驶员每班次连续驾驶时间(即线路单程运行时间,下同)最短为28分钟、最长为47分钟左右,每班次停车休息时间为4~9分钟左右,中午驾驶员都轮流停车休息50~80分钟左右;城乡班线驾驶员每班次连续驾驶时间最短为25分钟、最长为100分钟,每班次停车休息时间为10~30分钟左右,中午驾驶员轮流停车休息30~60分钟左右;镇村班线驾驶员每班次连续驾驶时间最短为40分钟、最长为80分钟,每班次停车休息时间为30~45分钟左右,中午驾驶员轮流停车休息60~120分钟左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明确指出了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前提,必须是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我司上述各班线均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发车,同一个驾驶员班与班之间均包含时间不等的休息时间,4小时上班时间中休息时间均超过20分钟,不存在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情形,因此不属于疲劳驾驶的定义。 
另外,由于公交属于服务型行业特点,日运营时间相对较长,驾驶员执行的是特殊工时制,公司要求各车队安排营运任务时,要合理控制工作时间。如驾驶员出现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营运任务的情形时,可提前出具书面申请选择休假或离职。 
同时,为了避免疲劳驾驶、保障行车安全,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组织安排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二是督促车队管理人员在出车前加强对驾驶员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三是通过上路巡查及询问驾驶员等方式,及时发现身体不适的驾驶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四是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驾驶员遇特殊情况,可选择调休或休假。
安全是重中之重,我司在确保营运的同时,更将安全放在首位,若您对我司该方面还有疑问,可亲临我司进行面谈沟通。
再次感谢您对泰兴公交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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