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us 发表于 2022-7-28 09:28

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标准

网民“W***”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
本人现在泰兴市荷花池周边拆迁,求助政府在城市拆迁中公平公正。我们是这是第二次拆迁,我们第一次价格没有拆一换一的基本标准,这次又来了公摊面积,住房宿水,又白白多掏出公摊面积的钱,第一次拆迁时只补偿了房屋上钱,其他什么也没有补偿,这次拆迁与上次拆迁不到30年,我们没有想做拆迁暴发户,也不想做一辈子房奴,恳请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公正拆迁,让老百姓和城市拆迁一起阳光成长,请给予回复,盼复。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15494958

住建局 发表于 2022-8-2 15:57

我市房屋征收补偿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执行。采用市场化评估,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基准价;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严格按照《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办法》进行认定;《项目补偿方案》的制定严格执行征求意见稿拟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修改确定的工作流程,程序合规合法。同时,我市于今年实施阳光征收,所有方案政策、调查结果、认定结果、评估结果、补偿安置结果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做到阳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补偿,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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