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dang 发表于 2024-1-24 14:45

咨询申请执行案件

领导下午好,
      本人案件原审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现案件需申请执行,被告公司及法人所在地址为泰兴,所以是否可以申请泰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其次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一式几份材料,具体材料包括哪些(以防需要另外再补充材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写谁,希望贵院予以回复,谢谢

法院 发表于 2024-2-6 14:38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原则上应向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申请执行人能够提供被执行的财产在本院辖区的证据,可向本院申请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本院辖区不代表被执行的财产即在本院辖区,为了快速进入执行程序,快速对被执行财产进行查控,建议咨询人抓紧向武进区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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