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2663688 发表于 2018-5-25 09:27

如何才能解除我的失信记录

(2016)苏1283民初829号案借款人封晶在我的多次催促下,于2018年2月11日委托其父亲封国君和鞠忠岳协商后,以22000元结清本案30000借款并当场给付,鞠忠岳出具结清承诺一份。事后,本人多次致电鞠忠岳和贵院要求解除我的失信记录至今未果。请问贵院领导,案子已结并有鞠忠岳亲笔出具的结清承诺,而且鞠忠岳也在电话里告诉贵院承办法官,为何一定要他本人亲自到法院签字才能解除?


补充内容 (2018-5-25 09:47):
本人是保证人

法院 发表于 2018-5-28 09:56

网友你好,依据法律规定,如案件私下协商解决,必须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出具结案申请方可解除。另,你提供的当事人姓名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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