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 发表于 2018-7-9 14:31

还职工一个公道

网民“我们明天会更好”在“羌溪论坛”发帖:

http://bbs.taixing.cn:8011/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93

水务局 发表于 2018-7-18 09:29

网友,你好,你在网上反映沿江自来水厂由改制和董事长待遇事项,经我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1.你反映滨江水厂改制成股份制企业泰兴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低价变卖。经核实,原沿江自来水厂2004年因资不抵债,向市经贸局、企改办出具了《请求批准泰兴市沿江自来水厂“三置换一保障”改革方案的请示》,市企改办于2004年7月26日批复同意实施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并于2004年10月22日在江苏经济报上公开竞价公告,同年10月28日上午采取公开竞价后确认由秦新明竞中,并经泰兴市公证处公证生效。综上,我局认为原沿江自来水厂改制过程中不存在你反映的问题。
2.你反映改制后董事长秦新明为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教导员(副局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兼双职,一人拿双薪。经查,秦新明为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副科级工资待遇。1998年2月任沿江自来水厂厂长,沿江自来水厂属国有企业,秦新明任厂长期间未在水厂领取工资。水厂改制后,我局按当时的有关政策责令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3.你反映的工人集资未分红问题,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范畴,请向有关部门反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还职工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