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 发表于 2018-8-24 15:25

黄桥兴隆福府违规收取燃气开户费,且只给业主收据

网民“ 17768728198”在《黄桥在线》发帖:
关于燃气开户费的问题,2001年585号发改委的文件早已明文取消收费,兴隆福府的开发商仍然收取业主2680元,只开给业主收据,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还业主一个公道!!!而且周边新建的小区都已经退还业主了!

http://www.hqol.cn/thread-514115-1-1.html

黄桥镇 发表于 2018-9-5 11:02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黄桥镇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答复如下:由于黄桥镇管道燃气起步较晚,2015年7月9日,泰兴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才取得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在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针对黄桥镇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费用”确定了如下处理意见:1、2015年7月9日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由于在此之前黄桥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房价中不可能含有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费用,对于后来接通管道燃气的小区应该缴纳该项费用;2、对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1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3、2016年7月1日以后,各房地产公司不得单独收取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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