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f 发表于 2019-2-27 21:14

糊涂官!糊涂案!

我是戴丽芳,住在济川街道文昌苑小区。

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夜)到车库贴福字,发现我家车库的门锁被换了;
2月12日我在我家车库门上贴了告示,问是谁换了我家车库的门锁;
2月13日接到电话说那是他家的车库,法院拍卖给他家了;
2月17日打110报案,110现场联系了打电话的人,对方说房子是法院拍卖给他家的,随即找到物业领导帮忙解决;
2月18日物业领导陪同去了法院执行庭,法院工作人员说要上边领导并要进行核实。


晕!   
我在家中,祸从天降,房子无故被侵占了几年,现在居然没了,
回想近两年来,邻居看我异样的眼光,想来应该是他们认为我是老赖,欠债不还,名誉极大受损。


细思极恐啊,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这么办事的吗?糊涂官!糊涂案!


请泰兴人民法院杨旭波院长给我一个说法!

法院 发表于 2019-3-1 10:36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执行局正在核查,请留意本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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