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 发表于 2019-2-27 21:40

参军期间的地方优抚金至今还有1600元未发放,还能再落实吗?

您好:很高兴看到我们泰兴也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我们国家点赞,来信有所冒昧打扰,想请问一下关于20年前参军期间的地方优抚金至今还有1600元未发放,还能再落实吗?   (1997-1999年期间参军2年,记得当时参军期间的地方优抚金标准是2560元/年,优抚金的发放当时是政府部门安排到我们村里的一家私营个体厂负责发放落实的,后来听家里人说还有1600元的优抚金,厂里一直没发放落实,当时父亲到厂里要了,厂里就是不给吧,父亲也气愤的把优待证扔在了厂长的办公桌上就走了,后来一直也就忘了这事了,优待证也一直落在了厂里,想请问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这20年前的还有1600元服役期间未发放的优待金还能再落实到位吗?谢谢!)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表于 2019-3-21 14:56

您参军期间的优待金是由乡镇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可帮助协调,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23-8798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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