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即对该信访进行现场检查,相关检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公司全称为:泰兴市福利塑料厂,位于泰兴市广陵镇兴宁村,主要从事泡沫塑料制造项目,该公司泡沫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于2016年办理了自查评估报告,并经网上公示。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生物质锅炉、发泡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发泡-压机成型(锅炉蒸汽加热)-成品。该公司主要废气为锅炉废气,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排空。 二、前期检查情况 前期我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监测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振宇全程陪同。出具的《检测报告》((2022)泰州新测环检第124056号)结论表明,对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均值超标4.4倍,其余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排放标准。 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2-61号),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2022年6月该公司对原有的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增一套脉冲布袋除尘,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排空。 三、此次信访检查情况 2022年8月30日,我局聘请专家联合广陵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2022年9月1日夜间,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广陵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未生产,锅炉未使用,炉排拆除维修,执法人员用手测试锅炉外壁无余温。执法人员巡查该公司厂界周边,未发现有异味。 四、信访回复情况 未有联系方式,无法回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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