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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泰兴市公安局汪泽民徇私枉法干涉办案---底气何来?》一文回帖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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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苏州
         对《泰兴市公安局汪泽民徇私枉法干涉办案---底气何来?》一文回帖的答复
   首先对泰兴公安给于的回答表示感谢。
   需要说明的是:该房屋产权明确清楚,双方与对方的产权并无争议更无纠纷。而事实是戴永忠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私自撬门入室,将我的家具,电器,衣物等盗窃一空,而后破坏拆除本人房屋。且依仗汪泽民的权势(戴曾在外面多次放风,其在市公安局有人),在民警四次出警阻止的情况下,仍继续顶风作案。
    汪未参与该案,特别是其关系人戴永忠的案子,根据相关规定理应回避(既是同学关系更应主动回避,更何况汪是原法制办主任)。不知是谁要求汪参与协调的?(除上级领导安排他参加办案,其它任何理由都是不合法的)还是他自己利用权力强行介入的? 事实上其从来未参加过调解。只是在幕后不停的电话指挥办案民警,同时不停的为戴出谋划策。这是正常的协调吗?(请查看其与戴永忠及办案民警的通话记录,亦能证明一切)
   我提出了1,戴应向我赔礼道歉。2,归还我的被盗物件,3,按市价赔偿我被毁坏的财产。汪泽民既出面"协调",我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要求总该考虑吧,仍而我回黄桥快两个月了,连最简单的向我赔礼道歉都没有,归还我的被盗物品也是一拖再拖,至今未还,更不要说赔偿了。这就是汪泽民的协调成果?还是他赤裸裸的徇私枉法干涉办案的事实呢?!

    事实是黄桥分局的领导为处理好这个案子,做了相当的工作,就在双方快要达成协议的时候,却遭到汪泽民的无理干扰,而功亏一篑。(具体事实及经过我将后续公布)
    综上所述,汪泽民到底是出面协调还是干涉办案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请将此文转呈李双山局长(因汪是中层以上干部)并请将此文尽快审核通过,于网民见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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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我局督察部门正在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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