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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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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常州
咨询一下,第一年在泰兴人民医院确认后无法医治,通过转院手续,办理了备案,到苏南医院去治疗,第二年去复查,也要办理备案,但已经不在泰兴人民医院看病,如何办理备案呢,人民医院也不会帮你开转院手续,让我们老百姓怎么办呢,如果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直接去外地治疗,拿发票回来报销,是不是报销比例有所降低?现在听说去一次外地治疗,就要备一次案,以前不都是一年一次吗。如果本地的医院能治好病,谁愿意跑到外地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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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参保人,你好!经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中医院或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同意转诊的,备案后可以持江苏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城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自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签字盖章的《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以下简称《转外备案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参保人需在入院后七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转外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的,超过入院时间后七个工作日没有联系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的或未办理转外备案手续的,除定额、限额结算的项目以及大病保险外,在转诊的待遇基础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率降低10个百分点。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先自费,出院后凭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社保卡到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规定报销。具体请咨询8772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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