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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桥镇焦荡村村书记印明不为老百姓办实事,工作能力欠缺,惧怕恶霸严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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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7 09:28 泰兴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
本人薛友军,系江苏省泰兴市张桥镇焦荡村宗严一组村民,现实名举报本村村霸张余国(共产党员),故意破坏损毁公共道路设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此村霸不除,村民永无宁日!以下是本次举报的内容说明: 1、原道路是从张余国院子西墙开始,经由其屋后,一直向东延伸至后村,原本为窄小的土质路,2012年左右,本着利民利己的思想,在得到村委同意后,由我本人个人出资两万余元实施平整、硬化,修建成一条宽为2米~2.5米、长约200米的混凝土硬化路,建成后成为本村后庄几十户村民来去的主要通道,通行通车方便、整洁、安全,得到村民的一致称赞。 2、2018年5月,张余国建房请来大型吊机,因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道路多处被压裂、损坏。后经协调,村民与其达成书面协议:在张余国房屋主体结束前,由张余国出资实施维修,并先交出保证金8000元,在道路修复完成并确保不会再次出现开裂损坏之前,8000元保证金由其他村民暂时保管。 3、2018年9月份,张余国房屋主体就已经结束,但其一直故意拖延,不仅拒不履行修复协议,反而恶意将大量建筑废料堆放在道路转角处(至今仍在),造成通行障碍,致使多辆过往车辆转弯时被划伤车底、轮胎。更变本加厉的是,2019年5月3日晚间,张余国以修复为名,再次恶意破坏道路,在多处切割凿开路面,将大块的混凝土碎块直接丢弃在原地,并将其屋后化粪池的污水直接排在道路上,不仅致使道路完全损毁、中断,还造成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后第二天张余国便以此为要挟,要求先行返还其8000元保证金才肯修复,并公然在村里叫嚣:“现在我房子已经建好了,我就是老子,你们拿我有个屌办法!”。当前正值国家打黑除恶之际,此人身为共产党员,不但未起到丝毫表率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协议修复道路,反而故意大肆破坏,造成道路中断,公然与国家法律法规对抗,造成民怨四起,其村霸行径,嚣张至此,令人发指! 4、张余国其人身为共产党员,从退休回村以来,利用其党员和前些年中心户长的身份,在村里拉帮结派,肆意妄为,不仅将原本西墙外约一米宽的公共道路私自划入自家宅基地内,还在前两年不顾村民反对,强行将院墙修建至路边,形成转弯视线盲区,造成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多次出现交通险情。不仅如此,其本人品行道德也极为不堪,其母在世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多次殴打其母,致其最终上吊身亡。而且,多年来,张余国还一直非法强占其胞弟(残疾人)的低保卡,其胞弟虽多次索要,但至今仍拒不退还,其胞弟至今还居住于本村唯一的危房之中。其人斑斑劣迹,数不胜数,村民们慑于其一直以来的村霸行径,也一直敢怒不敢言。 5、本人恳请主张:(1)尽管道路硬化由我个人出资,但道路属公共设施,张余国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应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村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介入处理,打黑除恶,还老百姓一个公道;(2)因张余国拒不履行约定,已构成违约,故8000元保证金已无义务返还,应归主张人所有;(3)农忙在即,希望村委及各级领导引起重视,责成张余国先尽快修复道路;(4)修复过程中应放置警示标志,以免路过村民遭受不必要的意外。 6、最后希望各位领导到焦荡村宗严一组深入调查,给这些不把国家法律当回事,不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的村霸一个沉重的教训,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本人和各位村民也会持续关注道路修复进展及村霸的惩处情况,相信党和政府会为老百姓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举报人:薛友军 电话:18168539885 2019年5月17日      备注:(村主任与村书记已经到现场实地了解了相关情况,后面就没有任何处理的方案,互相踢皮像这种村书记是怎么通过党和政府考核的,都是欺上瞒下做点虚伪工作..........如果所有的党员干部都像他们一样老百姓还有什么活路.........以上所说如有任何虚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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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当事人反映情况        部分不属实。经调查实际情况为:原反映人薛友军反映的这条破损的东西路确实系张余国户建房时造成长15米宽2.5米的局部破损。事发后,薛友军的父亲薛玉喜和张余国,担保人薛荣伟、薛逢春、薛玉如及协调方张桥派出所协调处理,达成协议由张余国负责修理,同时张余国还拿出8000元作为押金交由薛逢春保管。今年的4月20日村干部薛新民主任主持协调,责成张余国尽快修理到位,5月2日,张余国请人用切割机将破损部位大约15平方米切割,准备修补,但薛友军的父亲薛玉喜提出不同意局部修补,要求长15米宽2.5米的路段重新铺设,这样估计造价约为3375元(15m*2.5m*12cm*90元/平方)张余国不愿意重新铺设,只同意将局部破损部位切割修补,预计造价为1500元(7.5m*1m*2段*12cm*100元/平方).这是矛盾的关键。加之张余国于5月14日因腿摔伤住在泰兴市人民医院,至今未出院,没有实施修补。村委会认为,双方已签订协议并交纳押金,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张余国如不修理,薛友军及其父薛玉喜完全可以按照协议执行,用押金8000元自行实施修理。如费用不够,可在自行修理结束后用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追偿,没有必要反复拨打12345,已反馈消息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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