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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后,为何不根据规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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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据了解土地被征收前村里应该先公示,明确土地被征收后用途及征收后补偿的分配方式,现新街镇霍后村路南组土地征收后存在以下几点疑问:1、为何村里找不到任何公示,且询问村干部后只了了回了句,没有公示,没有文件。这属于违规吗?2、现新街镇霍后村路南组分配方式与江苏省政府93令及泰兴市2014 61号文件不符,路南组村民代表蒋民泽是否私自改变分配方式。3、同为霍庄村的路北组,中池组为何能按江苏省政府93令及泰兴市2014 61号文件政策分配,而路南组却是其他分配方式,实行了同一个村,两种制度。请问这个符合规定吗?4、当村名拿出苏省政府93令及泰兴市2014 61号文件询问村民代表蒋民泽时,他只说了一句:我是村干部,我说了算,没有丝毫错的意思村名有录音)。请问这位村民代表的话是不是比法律文件规定还要大,分配方式是不是就由他说了算。请还村民一个公平公正结果


补充内容 (2019-8-29 13:23):
现在村里面除了路南组村民不认可外,其他组的村民都已经认可,即有大部分群众认可61号文的分配方式,请求路南组关于土地补偿费等费用重新分配

补充内容 (2019-8-29 13:24):
路南组的分配方式和不部分人的分配方式不一样,即不合理的一村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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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请当事人明确具体的征收地块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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