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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观棠府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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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泰兴住建局领导:
     泰兴祥生观棠府叠墅于9月30日向业主交房。据开发商讲交房前已经通过了住建局的验收。我们实际验房时发现,一层(夹层)地面被用木工板垫高,据说因为层高问题,如果不垫高,验收不会通过。该层不算建筑面积。该房建筑面积144㎡,开发商宣传资料显示该房面积为238㎡。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要求业主与第三方签订了二次改造协议,同时承诺在房屋的二至五层空洞部分可以浇筑楼板,以增加房屋的使用面积。现在第三方在房屋的三四层之间浇筑楼板,同时要求业主自行浇筑其余的空洞部分,这样浇筑以后可以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约50平方米。请问住建局领导,这样的浇筑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是违章建筑有拆除的风险?后期住建局是否会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监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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