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百忙之中查看此封邮件。 我是江苏省泰兴市祥生未来城的一名普通业主,于2017年签订购房合同,当时为期房,开放商承诺小区内人车分流,将来所有的汽车都停到地下车库,因此,很多业主都自行购买了地下停车位。2019年9月份左右交付了房子,虽然有很多设计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既成事实,我们业主也没办法。 可是,近期因为陆续很多业主装修入住,发现小区内没有停放电动车的地方,于是三五次去跟物业沟通,希望在地面规划一块合理的位置用于电动车停放及充电;但是,物业不予理睬,说业主是故意抬杠,部分工作人员恶言相向,而且物业决定在地面规划汽车停车位进行出租,6/18号进行摇号删选。且不说物业此行为违背了当初开盘售房时的承诺,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看,物业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2019年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域内的公共面积,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才有权进行出租,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只能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用。但是我们业主绝大多数是不同意出租地面车位的,而且已经按照物业的要求,我们业主群自行统计了意见,但是物业现在不认,说6/18也就是明天的摇号势在必行,说和当地机关已经沟通好了,并且宣称喊了警察,特警等政府人员来镇压维持秩序。现在我们绝大多数的业主的诉求是: 1. 地面车位不要出租,一切从安全角度出发,坚持人车分流; 2. 在地面规划合理区域,用于停放及电动车充电(电动车没法上电梯的,在高层室内充电也很危险,如果从高层窗口拖线充电更不现实),物业目前只在地下停车位临时找了2个汽车位用于停放电动车,显然不够,而且没法充电,最主要的是跟汽车共用一个出口,非常危险。 3.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我在住建局网查到相关红头文件:①对于暂时不入住的业主,两年内收取物业费的70%,两年以后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双方协定缴纳;②对于明确表示暂时不装修的业主,物业或开发商都不可强行收取装修押金。但是2019年拿房的时候物业都强制收取了,还有地下停车位的服务费,不交就不给钥匙拿房子。为此事和物业沟通过,他们反馈都在泰兴物价局备案过,都是收100%,请领导确认到底是以住建局的文件为准,还是以物业的说辞为准。
恳请领导安排调查,将泰兴未来城小区祥生物业这种野蛮式强盗行为予以曝光,通过大众的舆论,伸张社会正义,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