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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月一日后慢性疾病拿药到指定就诊医院购买的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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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1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医保局部署,七月一日后慢性疾病拿药到指定就诊医院购买,事实是人民医院差不多一半的药品都没有,其他医院也没有,并且以后也不会购进,本来是利民的政策,现在这样的操作,是不是变相的取消了慢性疾病购药补贴.取消慢性病补贴是不是医保局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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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69号)等精神,为增强医保基金共济能力、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制度公平性,我市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根据市级统筹的要求,泰州市局2020年6月22日下发了《关于停止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慢性病患者可持社保卡在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不设置指定医院)实时刷卡结算慢性病费用,享受泰州市统一的慢性病报销待遇。
      为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我局积极与定点医院进行沟通协调,并于6月24日召开了相关医院医保办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定点医院及时备足各类慢性病常用药品,对参保人员所需但医院暂时无货的药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参保人员必需、使用人数较多,且在我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的药品,医院也将尽快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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