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一月份,根据泰兴市公安局,以及泰州金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的通知,根据省财政厅,环保厅,商务厅联合发文,苏财建(2017)211号文件精神,对十三五老旧汽车淘汰省级奖补,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2019年年底完成了资料申报,审核,当时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确定2020年春节前发放到位,具体发放单位是泰兴市公安局车管所负责,由于春节前,车管所业务太忙,车管所和各家打招呼,先缓几天,春节后一上班立即发放,春节过后,突发了新冠役情,所有业务一切停止,到了2020年四月役情缓解,去找车管所拿这个钱,车管所答复,财政局通知暂时缓发,役情期间受打击最严重的行业就是出租汽车行业,,不但颗粒无收,每月还要倒贴几十万,这个时候市交运局领导主动对接财政局,当时财政局领导的答复是,现在财政确实没有钱,一有钱立即发放,又过去好几个月了,这个钱的发放变得遥遥无期,根据省财政厅文件,以及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理应财政局应尽快督促相关部门把企业应得款项发放到位,让企业从役情中走出来,更好的自救,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的期待.财政局的答复是,这个奖补是泰兴市车管所负责发放,财政局至今还没有收到车管所报送的申请发放资料,具体什么时候发放,是车管所决定,和财政局没有多大关系,车管所说是财政局让缓发,财政局说,发放决定权在车管所,到底发不发放,希望给个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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