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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拿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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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徐州
本支付年度内慢性病拿药三次,每次两千多,统筹支付像是只有50%多点,不是60%,请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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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为:结算年度内因慢性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由统筹基金补助60%,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慢性病门诊补助封顶线。其中,一类慢性病补助封顶线为5000元,二类8000元,三类15000元,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按三类慢性病限额标准执行。
由于来信人未能提供身份证号码,因此我局无法查看本结算年度其门诊慢性病具体报销情况。根据来信人描述的情况,慢性病统筹支付只有50%多点的原因应该是其所购买的慢性病药品中有乙类药品,需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再按照60%的比例报销。来信人可在工作日拨打87729569详细查询其本人门诊慢性病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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