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泰兴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2250|回复: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政策咨询

[复制链接]
     

77

主题

77

帖子

106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063
发表于 2021-4-19 10:01 泰兴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领导好:两件事咨询,根据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1:户籍在本村的原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退休或离休人员,本人自愿要求加入集体经济组织,不要股权分配,只想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吗?2:截止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24时漏登人员信息上报补增什么时候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00

帖子

52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27
发表于 2021-4-2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
你好,关于你所询问的两个问题,现将有关答复告知如下:1.根据中共泰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泰委农领办〔2018〕25号要求,“户籍在农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户籍在农村,经有关部门批准离退休并享受法定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全额自费缴纳社会保障的)”,属于不应当界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对象。2.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回头看”工作,从4月开始,8月结束,在此期间漏登记人员可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补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泰兴网 ( 苏ICP备06040204号-1 )

GMT+8, 2024-3-29 17:24 , Processed in 0.061508 second(s), 12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