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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泰兴市领导,宣堡镇古银杏森林公园内违建维权为何如此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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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苏州

     自2021年3月23日开始,我们一直在坚持投诉前排邻居位于宣堡镇古银杏森林公园洪志美户违建,直到2021年9月6日, 违建主体不但没有依法及时拆除,而且在原来违建的基础上继续违建,增加辅助用房,目前主体和辅助用房均已经建好。导致后排邻居无法出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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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关于反映人自2021年3月23日投诉洪志美户违建房屋事项,张河村非常重视,发现违章后就对该户送达了纠违通知书,洪志美户新建的部分自行进行了全部拆除,并清理到位。                                   
至于洪志美户修缮加固原房屋增高的部分不影响相邻方。由于该房屋的修缮加固增高是在原房屋内、原墙上浇筑的混凝土,如若对此进行拆除,会造成原房屋倒塌等危险因素的发生,引发洪志美户的财产损失,有可能激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鉴于此情况不适宜进行拆除。
如该房屋在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动迁过程中,将根据政策、法规的精神和原则,有相关部门对未办理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对上述的答复张河村也多次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
张河村在处理投诉人投诉事项时,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充当违法人的保护伞!
鉴于洪志美户截止2021年7月27日,又在原基础上向后延伸并建好了辅助用房,张河村已经告知洪志美户要拆除,只是受疫情的影响延迟了组织人员进行整治,而且也和反映人进行了沟通。投诉人应该相信政府在整治违章建筑不会视而不见,会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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