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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淡雅香”在“羌溪花园”发帖:
我系徐志玉,男,1990年11月14日生,住泰兴市济川街道原燕头村文工组1号,现已拆迁。我于2017年经过房屋中介,花费67万元,向张某(张某某、钱某某夫妇之子)购得滨河家园5幢***室106平米的房屋。该屋在2019年1月25日张某过户于我,并领取了房产证,我家2019年2月对房屋进行装修,张某某、钱某某夫妇在2019年3月,先后两次撬开我家房屋大门,住进我家至今。无奈,本人在2020年初起诉至泰兴市人民法院,该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判决,被告张某某、钱某某没有提起上诉,至今已有一年零四个月之久,张某某、钱某某夫妇仍然强行住在我家不走。泰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对案件执行至今无果,致使公正的判决,尤如一张白纸。求助社会各界给予关注!
https://www.hybbs.net/thread-222381-1-1.html
(出处:羌溪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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