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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一直在农村的房屋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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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民“小小四月abide”在“新浪微博”发帖:
我是泰兴市延令街道三阳一村前木组的村民,户口性质一直未变,交过农业税多年的农民,我有四十多年的老住宅地,户产原占地面积154.38平米,前年刚换证是142平,危房多年并有危房鉴定书,想翻建一下,村里早通过,为保险,我在12345网上诉求,很快有答复,并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答复,给出界线,同意翻建,但我拆除旧屋后,农村局以我房地有一半为红色农田保护地为借口,只批准建84平,我申诉后,审批局回复,如有房产证证明原地有建筑物,红色农田保护用地就是不对的,现在多部门答复的换一批人,说每户只准建84平!请问①未拆房前现场办公时,为什么不告知我只可建84平?为何要指定界是原地约144平地界可建?等拆房后先以红线为由,见行不通,又以每户84平为理由?这是不是故意诱骗?是不是借政府名,诱骗我合法在手的住宅地权利,是不是损政府公信度诱骗?

https://bbs.tznet.cn/static/dist/index.html#/politicsDetails?id=1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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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试行)》(泰农发 [2021] 98号)第二条“落实宅基地管理政策”第四小条“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中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标准以户为单位核定,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其中4人及以下户,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的70%,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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