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929|回复: 1

举报

[复制链接]
     

37

主题

37

帖子

68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681
发表于 2023-6-7 20:37 泰兴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
今从业委会得知:隆盛花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未将前期公共收益上交业委会!请求住建局帮助解决,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667

帖子

503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034
发表于 2023-6-1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公共收益的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人管理的,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公共收益账户,接受业主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已督促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员会做好公共收益的移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泰兴网 ( 苏ICP备06040204号-1 )

GMT+8, 2024-5-5 00:58 , Processed in 0.135518 second(s), 13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