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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你好!
家里有老人是精神四级残疾,听老人说他已经好几年不缴医疗保险了,说是由政府照顾缴纳,但又没有任何凭据,所以也搞不清楚这几年到底有没有参加保险,请问政府是否有这样的优惠政策?是否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另外,老人的残疾证上写了有效期是十年,请问到期后如何更换残疾证?是否需要每年审核?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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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资助对象为: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含一到六级伤残军人);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市残联认定的重残(一、二级)学生;市卫健委认定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和麻风病患者;市委组织部认定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享受全额资助待遇,详询医保部门。
      2. 残疾人证有效期换证,根据《泰兴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意见》第十九条之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期满应经重新评定后,由持证人到市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具体可详询市残联评残办0523-8791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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