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本人在城管局板块发帖如下:
请城管局正面回答豪庭国际大酒店大屏问题
上次我反映了豪庭国际大酒店大屏光污染问题,现请问城管局,在贵局答复中“据介绍,该大屏由市政府同意设立”,“据介绍”是否意味着该大屏没有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市政府是否也应该依法行政?广告大屏设立审批部门是否是城管局?如没有取得批准手续是否是违章搭建?光污染的鉴定不是城管部门的事,但违章搭建管理是否在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
ô±«©Ì(泰兴论坛) []ªØÿäð城管局回复:
这位网友,您好! Âåö³ö(泰兴论坛) []¥¹ā¤ª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豪庭国际大酒店大广告屏”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¹àÏçÓ(泰兴论坛) []°ª¤äÿ 根据网友提出的问题,我局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查,该广告屏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行政执法人员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ÐÝ ø½(泰兴论坛) []¬Ïóāå 谢谢! Á¯ÚÞÙ(泰兴论坛) []ëÝÞ½ø 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óæ×ÐÄ(泰兴论坛) []ĄáÊòà 2017年6 ÎíäÚÛ(泰兴论坛) []¢þöāñ
回复者:城管执法大队
回复时间:2017-6-21
时间已过去近9个月了,时间今日,请问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到底拿出了什么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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