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211|回复: 1

泰兴这所学校,强制学生去小南湖游玩!

[复制链接]
     

84

主题

123

帖子

39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99
发表于 2018-3-2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羌溪论坛网民“我爱咖啡”爆料:黄桥分校高二举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去小南湖玩四天三晚,说是还要帮忙除草,社会实践活动是帮景点除草做义务劳动吗?还要收费?什么的,收费一人400多元,高二600多学生,那总共就是20几万元!
  社会实践活动应该是去养老院,植树什么的,怎么要去旅游景点呢?而且还是强制性的,还要收费,这算什么实践活动?这样能让学生学到什么请问一下?学生宁愿上课学习,也不愿意去参加这个实践活动,家长也不敢反抗,怕老师给孩子穿小鞋,明天就要去了,你们说说应该怎么办?
  http://www.hy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94225&extra=page%3D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72

帖子

555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557
发表于 2018-3-2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一、泰兴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中心)是经过批准设立的
泰兴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中心)于2012年经市政府批准挂牌成立,基地由市教育局、黄桥镇祁巷村、金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共建,以民营方式运行。2016年,泰州市教育局在此基地上加挂泰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的牌子。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指出: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17年修订)苏教基﹝2017﹞9号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总共要安排641课时的综合实践活动。”
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泰教职〔2017〕8号)中要求:小学低年级和初中、高中高年级学生就近选择现有场馆、基地,一般以当天往返为宜;小学四、五年级可安排1—2天,初中七、八年级可安排1—3天,高中一、二年级可安排1—5天,通过集中食宿方式到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二、基地(中心)收费是按照泰兴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执行的
市物价局发文核准了基地(中心)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最近,市四高组织高二学生赴基地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具体课程和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餐费(早、中、晚餐)
10元/人,35元/人,25元/人
农耕实践
18元/人
手工制作
19元/人
茶艺
18元/人
机器人
19元/人
安全技能培训1
33元/人
安全技能培训2
33元/人
黄桥烧饼制作
20元/人
皮划艇
29元/人
真人CS
33元/人
攀岩
33元/人
信任背摔
19元/人
毕业墙
19元/人
(篝火)晚会
5元/人
住宿费
25元/人/晚
保险费
5元/人
综合服务费
10元/人
合计(三天两晚)
520元/人
基地(中心)对本市学生实行让利经营,在应收520元的基础上下浮,最终收费为398元/人,具体明细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餐费
175元/人
住宿费
50元/人
活动费(13项)
158元/人
保险费
5元/人
综合服务费
10元/人
合计
398元/人.
泰兴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市物价局《关于泰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心培训收费申请备案的复函》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泰兴网 ( 苏ICP备06040204号-1 )

GMT+8, 2024-5-4 09:31 , Processed in 0.114514 second(s), 12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