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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儿戏吗,就值25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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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因与物业的矛盾,本人很荣幸地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在接到贵院的传票,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本月15日下午4点到达贵院十四法庭,结果在本人电话联系以后,16:25分原告代理人才姗姗来迟,法官等人一直未见,后在原告代理人电话联系后,才在别的法庭里见到了当事法官,居然说在10日就应对方的要求撤诉了,法律文书在送达中。
  我就奇了怪了,泰兴难道很大吗?法律文书用什么快递5天还不能送达?为什么不能先用电话与当事人沟通一下,难道当事人的时间很宽松吗,要随时听从你们的召唤吗?别人尊重你们,是因为你们代表了法律,但法律就这么随便践踏的吗?
  还有,原告可以很随便的要求起诉、撤诉,他的代价就是诉讼费25元吗,我们坐在家中,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传票,成被告了,然后过来再告诉你原告撤诉了,没你事了,等他下次什么时间有空了再来起诉你,你就在家等着就可以了,这就是法律吗,法律什么时候这么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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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1.诉讼费用按案件标的额收取;2.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补充内容 (2017-8-26 10:12):
3.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是法定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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