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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泰兴木行村党支部书记杨爱兰违法变更农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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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民“背景离乡”在“人民网江苏视窗”发帖:
现举报泰兴市广陵镇木行村党总支书记杨爱兰违法变更农用耕地的性质问题:
举报人:张国祥,现年60周岁,原村组干部,已退职在家务农,住泰兴市广陵镇木行村四组。
举报(1) 2014年杨爱兰自作主张将村办公室路西四组的10亩耕地从各承包户收回给木行村大八圩的余(于)龙砌厂房,遭到我们四组的农户阻止,并举报泰兴市、泰州市国土管理部门,有国土部门派执法大队现场阻止停工,并要求拆除,结果未彻底拆光,至今还留着。今年春杨爱兰又变换手法,欺骗我们四组的群众,找各农户签字,将10亩耕地转变国土,在签字的过程中,凡是在上面签字的都没有承包土地,反而有承包权的农户没有一个签字。
举报(2) 2018年8月12日杨爱兰召集全体村干部以及她的嫡系亲戚几十个人带着扒土机和鞭炮又到四组的10亩耕地上开工打基础,四组村民知道后又到场阻止发生打架,并报警,现场将张国平带到派出所进行询话,施工未能成功。
举报(3) 杨爱兰为要荣誉显威风,将我们四组的3亩良田用泥浆泵打土填6亩的沟塘,骗取国家的复垦补贴,至今被填的6亩沟塘未复垦到位,百草丛生,相反的动用的3亩良田仍给补贴费用给农户,现场仍保留可随时抽查。
举报(4) 2015年春,杨爱兰又将木行二组大门口的良田15亩土地办成驾校,挂牌为“泰州缘园投资有限公司、泰兴恒瑞驾驶培训学校”,至目前为止已扩大到30亩土地,这都是农田保护区。
综上,作为一个农村领导人,国家三声五令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保护耕地,为何要违法违规呢?举报人请求上级部门重视老百姓的呼声,老百姓的事不是小事,一定要严惩违法者!请求回复!!!若无回复举报人将逐级上访!


http://www.jspeople.com/voice/read.php?read_id=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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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网民你好:
    一、关于村办公室路西10亩土地使用的有关情况
经查,2013年11月起,泰兴市洋昊商贸有限公司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广陵镇木行村及木行村四组集体土地实施厂房等设施建设。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工,并责令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但该单位未能全部拆除到位。对此违法占地行为,我局于2014年4月1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泰国土资罚字〔2013〕265号)。2018年1月23日,该地块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地[2018]9号)文件批准征收为国有,批准面积8.1375亩。2018年8月27日,江苏爱瑞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征地报批前,我局发布了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并明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部分被征地农户对征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到相关书面听证申请的情况下,依法组卷上报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对该宗地块的征地报批及挂牌出让,我局严格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关于泰兴恒瑞驾驶员培训学校使用土地的有关情况
经查,泰兴恒瑞驾驶员培训学校投资人为泰州市绿园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取得位于广陵镇木行村二组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国用(2013)第5609号),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2016年5月,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单位实施建设的驾驶员培训场地与其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位置不一致,位于该单位取得的国有土地南侧,占地面积16.25亩。对此,我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关于骗取土地复垦补助费的有关情况
经查,其反映的复垦项目为2014年F14MJ071-2地块。泥浆泵取土的位置原为木行村一条弯曲走向的河道。木行村结合河道整治,将河道疏浚取直。该复垦地块经市验收合格,但木行村四组未能将复垦地块分田到户进行种植。经与木行村主要负责人对接,该村承诺近期对该地块整理耕种到位,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骗取土地复垦补助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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