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兴河失镇某村村民,我于11月15日从外地回到老家,发现自家房子门口村政府进行的环境整治工作占用了门口的田地,原来整齐的树枝等也散乱在田地里,故我老公和村干部于11月15日晚进行沟通、咨询,通话两次,约6分钟,通话不友好,村干部让我第二天(11月16日)到村委办公室继续沟通。
第二日(11月16日),我来到村委办公室协商此事,提出在政策范围内(政府进行环境整治应该有专项资金),承诺的补贴款项应予以兑现,或由村委出具书面承诺(因为我们家以前很多村干部口头承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村干部的轮换,很多都成为了空头支票,比如当年修理硬质水渠、失地保险、路灯安装等很多事情)。村委干部对此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政策宣传或解释,言语、态度十分强硬、恶劣,并对我大吼:“我们这边从来没有开过这样的证明,我也不可能给你开这样的证明……”(音频为证)等言语,我据理力争,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我拿出手机准备拍摄,其中一名村委干部对我进行了推搡等动作,并抢夺了我的手机(视频为证)。在我告知村委干部我怀有身孕,并有小腹疼痛的情况下,村委干部继续对我进行推搡(视频为证),在村委办公室仅有我和我堂弟媳妇两个妇道人家,被好几名男同志围住并产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我强烈感受到了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了我自身,更为了我还未出世的孩儿,我叫堂弟媳妇拨打110,村干部又抢夺了她的手机,阻止我们向外求救。惊慌之下,我凭着本能冲出办公室,村干部才没有在朗朗乾坤之下,对我这个身怀六甲的孕妇再次动手。之后,我用堂弟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约20分钟后,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并拨打120送我去医院进行了相关检查,期间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于16日下午做完笔录后从河失派出所取回了村干部抢夺的手机。
在去医院检查时,村干部们在村委会对我们家进行了充分讨论(手机被抢夺在村干部手中,但录音一直在进行),并对我们家我公公、我老公进行了言语上的人格侮辱(音频证明)。
事情已经过去2天,但这2天我每天睡眠不好,成天担心受怕。我想不通,为什么在共产党领导下,光天化日之下,会有共产党干部召集一帮村干部对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孕妇动手,并且现在非常后怕,如果当时我不冲出办公室,他们会怎么对付我,我现在还能不能活着,现在后果如何真不敢想象!以后的生活中,他们会不会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越想我的心理负担越重。
作为一个守法、纳税公民,我在村委会向党员村干部沟通协商问题并提出自己的需求时,非但没有得到正式确切的回复,遭遇的却是极不友好的言语、十分恶劣的态度、肢体的冲突及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被侵犯。
我该怎么办?向各位网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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