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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交流教师的补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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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苏州
尊敬的局领导,最近发放了2018年上半年交流老师的补助,作为一个农村教师,真的很感谢领导能为基层教师办实事,让我们感到困惑的是,我们出去交流了两年,为什么单单只补助2018年上半年5个月的,还有一年半的补助呢?有希望以后补发吗?真的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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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市政府2018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市规范津补贴领导小组讨论同意,从2018年起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到农村支教的教师和跨乡镇学校交流的教师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生活和交通补贴(按每学期5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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