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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申请成立小区业委会成立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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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江苏泰州
1.请问泰兴市小区成立首届业委会的具体要求、流程是什么?

2.在小区业主联名申请成首届立业委会时,是业主提供小区入住率数据还是街道、社区接到小区业主联名申请后要求开发商、物业提供相关数据,审核是否达到成立筹备组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业主是很难向开发商、物业掌握小区入住率等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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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相关数据由业主十人以上联名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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