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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汽车钢瓶从今年六月一号起每三年检测一次,为什么泰兴出租车加气站加气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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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来自 中国
贵局前几天在本论坛答复,从今年六月开始实施,出租车汽车钢瓶每三年检测一次,为什么泰兴加气站没有接到这个通知, 仍按过去的规定执行,并且拒绝对出租汽车加气,现在是我们泰兴高度紧张的抗疫防疫阶段,政府通知所有出租汽车不准出泰兴市,而我们泰兴又没有汽车钢瓶检测站,势必要出市检测钢瓶,如果出现这样的防疫破口,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是不是技术监督部门主动联系一下泰兴的出租车加气站传达执行国家关于出租车钢瓶每三年检测一次的精神,既然国家有规定,就要按规定执行,把规定落到实处,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不能让人民左右为难,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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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来自 江苏泰州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作为气瓶设计、制造、试验、检验、使用等的基本安全要求,是所有气瓶所需具备的最低要求,并不替代与之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规定了车用气瓶的最低定期检验周期,但具体的检验周期应由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GB/T 1953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 2416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 34347 《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等进行确定。同时,《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也明确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检验周期,以及出现异常情况的气瓶,应当及时进行定期检验。
    三、出租汽车属于公共运输工具,基于公共安全属性,其车载气瓶安全要求高于普通气瓶,为此国家相关标准中设定了严于其他气瓶的检验周期、检验频次,在现行国家标准未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应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定的检验周期、频次实施检验。
     四、《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1年1月5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布。与之相关的国家规定政策发布、标准信息等市民朋友可以关注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发布渠道。我局也已于2021年3月对有关气瓶加气站等充装单位开展了《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宣贯普及,督促其切实贯彻执行。
    五、经与市交运管理部门确认并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出租汽车因气瓶定期检测,需要驶出泰兴市域的,可由出租汽车运输企业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报备相关信息,驾驶人员送检过程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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